首頁 > 成功案例 > 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向對造請求貨款244萬餘元。
我方當事人承攬政府機關之工程,成功為當事人爭取7千多萬元之工程款。
當事人無辜被提告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罪,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處分
被繼承人之遺囑雖將財產留給其他特定子女,惟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爭取到355萬元特留分
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依消費借貸法律關係,請求對方給付45萬餘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