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成功案例 > 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向對造請求貨款244萬餘元。
侵害配偶權案件,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30萬元賠償
對造主張我方當事人無權占有土地,訴請拆屋還地,經審理後,成功讓法院認定我方當事人係有權占有土地,因此
對造請求我方當事人給付仲介服務費,經審理後,成功讓法院駁回對造之起訴。
對造主張於工作中受有職業災害,請求我方當事人賠償30萬元,經審理後,成功讓法院駁回對造之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