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成功案例 > 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向對造請求貨款244萬餘元。
我方當事人承攬政府機關之工程,成功為我方當事人爭取讓法院判決命對造需返還527萬多元之不當得利之及逾
我方當事人承攬政府機關之工程,成功為當事人爭取7千多萬元之工程款。
被繼承人之遺囑雖將財產留給其他特定子女,惟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爭取到355萬元特留分
當事人無辜被提告刑法第221條第1項之強制性交罪,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