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成功案例 > 侵害配偶權案件,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20萬元賠償
對造請求我方當事人給付仲介服務費,經審理後,成功讓法院駁回對造之起訴。
對造主張我方當事人需為醫療疏失賠償158萬元,經審理後,成功讓法院認定我方並無疏失之行為,駁回對造之
對造於租約屆期後拒絕遷讓房屋,主張與我方當事人間係成立不定期租賃關係,經審理後,成功讓法院判命對造應
我方當事人承攬政府機關之工程,成功為我方當事人爭取讓法院判決命對造需返還527萬多元之不當得利之及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