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成功案例 > 侵害配偶權案件,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30萬元賠償
對造請求我方當事人給付仲介服務費,經審理後,成功讓法院駁回對造之起訴。
對造於租約屆期後拒絕遷讓房屋,主張與我方當事人間係成立不定期租賃關係,經審理後,成功讓法院判命對造應
車禍案件,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79萬7280元之賠償
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向對造請求貨款244萬餘元。